根据《教学成果奖励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151号)、《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》(鲁政发〔1999〕74号)和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职函〔2021〕53号)要求,我集团联合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申报的《双元融合、四翼驱动:基于电商产业学院的校企人才共育模式创新与实践》荣获山东省教育厅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。



作为中国校企合作联盟团体会员单位、山东省产教融合(校企合作)示范单位、山东省跨境电商实训基地、山东省大数据人才实践基地、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、市级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,我集团积极构建校企一体化、产教融合发展模式,先后与德国科隆HMKW大学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、山东政法学院、山东翻译外事学院、山东外贸职业学院、济宁医学院、济宁学院、济宁市技师学院、山东理工职业学院、济宁职业技术学院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、宁夏理工学院、青岛滨海学院等多所高校达成校企合作联盟,设立中煤冠名班或订单班,挂牌设立了实践教学基地、电子商务实训基地、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培训基地,加强集团与高校人才培养、科技研发合作,培养了一批具有高素质、高技能的创新型领军人才,服务社会的同时也为集团全球化发展战略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,实现了高校与企业发展的共赢!

此次获奖是对我集团校企合作工作成果的肯定和认可。下一步,我集团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,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,提升人才培养质量,不断深化拓展与各高校的合作领域,拓宽合作渠道,开展深层次、多元化的产教融合,利用双方优势,共同开启校企战略合作新篇章,为服务地方经济和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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